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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劳动用工劳务派遣法律责任
--用工单位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用工范围,有人资设备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则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工单位违反规定退回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92条第2款规定执行,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意: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用工单位面临的法律风险
1.派遣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引发事实劳动关系)
2.工资支付(代替派遣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可能引发事实劳动关系)
3.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冲突
4.培训与服务期
5.用工单位违法操作:
--突破岗位限制违法进行劳务派遣用工
--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如三期女职工
--未做到派遣劳动者与内部劳动者“同工同酬”
防范招术
1.审查资质和服务能力
--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营业场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设施
--行政许可:获得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中的经验范围包括劳务派遣服务
2.审查劳动合同:公共单位必须审查派遣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要求提供一份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书面劳动合同给用工单位备案
--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派遣单位的用人单位主体地位,约定派遣单位应依法替劳动者缴纳社保、发放工资等
3.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明确约定工资发放主体、日期、以及未经用工单位同意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
贺天强律师